2)第二百七十四章 斯科特的分身_军团召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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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霆要塞的领主,然而他的血量就是正常的英雄成长,可能他身上的装备为他提供了不少加成,才勉强30万而已,攻击也倒是不低,比帕兰多还要高一点,最大攻击达到了5500点。

  除了装备加成之外,奥佛的血脉和被动技能也提供了不少属性加成。

  奥佛的护甲也很高,作为力量型英雄,护甲值高达185点,完全碾压了方欢和斯科特的分身。

  “这老家伙不会穿了一身神器吧?这属性太夸张了!”

  总之,除了血量不如斯科特之外,奥佛的各项属性都超过斯科特的分身不少,甚至部分属性还是碾压。

  “有这老货在,我干脆打辅助算了。”

  方欢知道该认怂的时候就要认怂,自己的小身板敢出头,怕是要被斯科特直接秒杀,既然有奥佛这尊强力打手在,自己看情况是否出大招...

  能被方欢看做大招的东西,虽然厉害,但每次使用都是伤筋动骨...

  随着斯科特的分身越来越近,气氛渐渐凝滞。

  “帕兰多,我的族人,是不是你将他们变成如今这幅模样的?”

  “小奥佛,如果你乖乖的听我的话去精灵的地盘该多好,这么一来,我还会留下你的性命,顺便还能让你和你的族人成为我的奴仆,可惜,可惜...”

  帕兰多诡异的笑着,浑身上下散发的气息与之前的魔法师格格不入,无数凝如实质的黑暗之力在周身肆意激荡。

  “你身上的恶魔气息真的让人作呕。”

  “嘿嘿嘿嘿,小奥佛,如果你现在愿意带着你的族人随我前往日耀城大闹一场,我不但会考虑饶你一命,或许还会考虑将这东西交给你哦。”

  帕兰多说着,手中凭空浮现出一瓶装满血浆模样的液体,“噢,忘了你是个没见识的土鳖,不认识这东西。”

  “它是布鲁德那群人类研究出来的好东西,叫做血源浆,这东西是炼制血虫时的伴生物,别小看这东西只有一小瓶,却足以让所有感应到它的血虫们陷入疯狂,甚至舍弃他们的宿主。”

  “你不会连血虫都不知道是什么吧?那个人类召唤师,难道没有告诉你吗?”

  奥佛犹豫了,看向帕兰多手中的血色小瓶,而后又将目光瞥向方欢。

  方欢叹口气,他终于知道黑铁氏族为什么如此果断的选择叛逃,从帕兰多刚才的表现方欢已经能猜到,无论是雷霆氏族还是黑铁氏族,早就被恶魔们盯上了,可能在千年前,甚至更久之前,阴谋就已经开始,如今只不过是收网的时间罢了。

  如果没有爱尔敏告诉奥佛,驱逐血虫可以靠奥尼尔的血脉觉醒,如果不是方欢答应了帮助奥尼尔成为英雄,光是这个瓶子就能让奥佛最终堕落!

  这就是方欢小看了奥佛和他体内的雷霆血脉了!

  奥佛仅仅犹豫了一眨眼的功夫,就已经做出了决定,“帕兰多,我和我的族人,乃是高山之王后裔,我们体内的雷霆血脉虽已薄弱不堪,但我与族人仍以体内的鲜血和高山之王的荣耀为荣耀,恶魔的诱惑,对我高山血脉而言,如同巨龙的粪池一样恶臭熏天!”

  “吾与吾之族人,即便身死,魂归高山大地,也不会请求恶魔!”

  “高山之王经历上古之战,斩灭148位魔王魔神,经历远古一战,沐浴45位半神魔血,吾乃高山之王之后,只有让手中战锤痛饮恶魔之血,才不负高山之名!”

  “你手中的东西,我想要..”

  “杀掉你,自取便是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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